半岛网记者经过国家金融监督办理总局网站了解到,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因借款办理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办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罚款35万元,时任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公司事务部负责人、时任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个贷中心负责人均被处以正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潍金罚决字〔2025〕61-63号。
据爱企查显现,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成立于1994年07月10日,注册地坐落C昌邑市新村街211号,法定代表人为刘继斌。运营规模包含答应该组织运营我国银行业监督办理委员会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则同意的事务。